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

张思之简介

张思之1927年生于河南郑州,1947年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。1949年2月,参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。1950年7月,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“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”。1956年,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。一年后被划为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分子,开始了长达15年的劳改生涯。1972年结束劳改,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。1979年7月,张思之重返律师界,随即出任“江青四人帮两案”辩护小组负责人(其后江青要求自辩,拒绝律师代为辩护)。1980年,出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主管业务,同时兼任北京市法律顾问处主任。1988年,创办《中国律师》杂志。此后,张思之代理过多起政治刑事案件被告的辩护,他自称“我所接触的政治性比较强的案子,我是没有赢过”,但有人称他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,他的主要著作有《我的辩词与梦想》。张思之律师代理的重大案件有:1981年李作鹏“林彪反革命集团案”;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“玩忽职守案”;1994年高瑜“泄露国家机密案”;1995年“《民主与法制》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”;2003年郑恩宠律师“泄密案”;2004年代理“黎元江案”;2005年“聂树斌冤杀案”。2008年11月10日获德国海因里希ㆍ伯尔基金会年度的佩特拉ㆍ凯利奖。
《张思之文集》http://www.sgwritings.com/17625/spacelist_type_blog_itemtypeid_7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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